全网检索
政务邮箱登陆 用户登陆/注册 个性化网页 网站帮助
<% Response.Cookies("curl")="" %>
 

再度聚焦“住”环境 陈忆善代表献计老新村改造后长效管理

(2008-1-11 12:40)

 
开幕大会上,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下政府工作报告。 记者 徐志强 摄

  本报讯(记者 杨帆)在去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,陈忆善等1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“加快老城区街巷整治、改造”的议案稿,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正式列为代表议案,交由市政府组织实施。昨天,作为沧浪区代表团一员的陈 
忆善代表作为提议案人又和其他代表一起,共同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一份“把老新村改造的实事办得更实更好”的新议案。

  在听取各方意见和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,陈忆善代表针对老新村改造中和改造后作出了不同的关注。其中,改造中的问题与居民的迫切需求密切相关,“老新村改造中有两类改造难点,一类是政府下决心彻底改造,但因为居民意见不一致而搁浅,像沧浪区对里河一村改造时、平江区对北园新村改造时,都有多幢没有卫生设施的楼房因为这样错失了改造机会。另一类是居民苦盼改造,拆除重建,但因涉及面广还需由市政府统一规划、确立政策、统一实施,像沧浪区南环新村130多幢居民楼中框架结构墙板房有88幢,墙体材料主要是粉煤灰泡沫砌块和石膏。这些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房子,墙体、墙脚开裂、地砖断裂,阳台开裂、倾斜、移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,六楼屋顶普遍漏水,卫生间、厨房间的排污管道腐烂渗水等也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。”

  “老新村改造后的问题其实就是如何长效管理的问题。”陈忆善代表说,目前,老新村居住的居民基本上以老年人和普通工薪阶层、低收入人群为主,在收取物业费问题上难度较大。据初步调查,有的老新村每月数元的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仅为40%。与此同时,老新村因历史原因普遍没有物业管理配套用房,难以引进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,目前普遍靠政府贴补及一部分改造后的车位收费勉强维持,长效管理问题逐步显现。她认为,在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,政府可给予适当的贴补,并依法制订适合老新村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,加大引导力度,逐步形成“老新村管理人人有责”的自觉交纳物业费的氛围。

  陈忆善代表建议,无论是老新村改造还是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都应采取“政府扶持引导、住户共同参与、市场化模式运作”的机制,确保改造和管理的生命力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加强对待改造老新村的规划,如适当动迁拆除一些住房,增加物业配套设施,吸引物业公司进驻,进行长效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等。
 

(xinyu摘自苏州日报)


主办单位: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苏州名城信息港建设有限公司
地 址: 中国·江苏苏州市竹辉路天薇巷1号
中国苏州网站联系电话:0086-512-65106462 电子邮件:webadmin@xxb.suzhou.gov.cn
强烈建议使用 IE5.0 以上浏览器 1024*768分辨率 苏ICP备0501513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