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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锦涛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四点要求

(2008-3-18 12:39)

  中新网3月18日电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完成各项既定议程,落下帷幕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表示,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肩负着人民赋予的重任,一定要响应时代的召唤,顺应人民的意愿。

  胡锦涛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:

  第一,坚持民主法制。我们要始终遵循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;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、尊严、权威,弘扬法治精神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确保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第二,坚持以人为本。我们要始终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尊重人民主体地位,发挥人民首创精神,保障人民各项权益,当好人民公仆,诚心诚意为人民造福。

  第三,坚持求真务实。我们要始终发扬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精神,深入实际,深入群众,抓住机遇,应对挑战,勇于变革,勇于创新,按照客观规律办事,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。

  第四,坚持清正廉洁。我们要始终保持不骄不躁、艰苦奋斗的作风,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,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,严于律己、廉洁奉公,兢兢业业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。

  胡锦涛表示,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,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。中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,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,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继续解放思想,坚持改革开放,推动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

 

(邓轩摘自中国新闻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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